承接《不排除这是国际炒家攻击股汇的前奏》及《财政储备减少会影响联系汇率吗? 》两篇文章配资炒股首选,涉及了本港「金融体系安全」的领域,本文继续讨论相关范畴。
前文提及,港府财政储备多寡,是盈余或财赤,并不会对「联系汇率」的稳定性构成直接的影响。真正支撑「联系汇率」的是高达4.1万亿港元资产的「外汇基金」。现时,「外汇基金」以流通性极高的美元资产为主:
据金管局总裁余伟文于近来的访问中谈及,美元资产的投资,大约有过去的90%下跌至79%左右。换句话来说,「外汇基金」的「投资组合」里,仍是以美国资产为主。一方面,港府为了支撑联系汇率,理应储存「流动性美元资产」。另一方面,我们又要留意到美国政府财政纪律每况愈下,美国国库债券相对滞销,港府亦需要作出分散投资,建构相对上多元化的资产组合。
现时,综合网上公开资料所显示,「外汇基金」的美元资产由过去90%下降至79%,当中有52.56%为「流通性极高的美元资产」,相信主要是短期美国国库债券。
另一边厢,长期美国国债的比重相对下调,这避免利息高踞不下、长期债需求不足的情况下,长期美国国债下跌而造成「账面损失」或万一需要兑换而造成的严重亏损。值得留意的是,这种改变并非「去美元化」,而是单纯的为了平衡各种风险。最终,「外汇基金」始终要支撑「联系汇率」,最合理的做法依然是持有相对较多的美元资产。即使投资美国500强的股票,已经涉及有「资产增值」之成份,相关投资的可用额度应该会有所限制。
总的来说,「外汇基金」的4.1万亿资产里,虽然所持有的是以美元资产为主配资炒股首选,但其比重正在下降。所讲的美元资产亦非简简单单的美元,而是短期美国国库债券。当中,我们可以留意到原来「外汇基金」的投资分配并非完全不能撼动,而是会按情况而以作出调整。
问题来了,到底什么人,或什么机构,并根据什么原则而作出投资分布的改变呢?直白一点来说,「外汇基金」的「话事人」是谁?这一皆列明在《外汇基金条例》之上。根据《外汇基金条例》的第3点(请参阅以下相关的节录):
外汇基金的设立、控制及管理
现设立一项基金,名为“外汇基金”(the Exchange Fund),由财政司司长掌有控制权,并须主要运用于财政司司长认为适当而直接或间接影响港币汇价的目的,以及运用于其他附带的目的。财政司司长在行使控制权时,须咨询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财政司司长出任当然主席,其他委员则由行政长官委任。 (由1946年第12号第2条修订;由1983年第26号第2条修订;由1992年第82号第3条修订;由1999年第68号第3条修订)
●(1A) 财政司司长除为上述主要目的而运用外汇基金外,亦可为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按其认为适当而运用外汇基金以保持香港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全。 (由1992年第82号第3条增补)
●(1B) 财政司司长为第(1A)款所指明的目的而运用外汇基金时,须顾及外汇基金的主要目的。 (由1992年第82号第3条增补)
简单来说,财政司司长掌有「外汇基金」的控制权,但行使相关权力时,始终需要附合「适当而直接或间接影响港币汇价之目的」,亦同时兼顾「可为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及「适当而运用「外汇基金」以保持香港货币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全」等等目标。在行使控制权时,须咨询「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财政司司长出任当然主席,其他委员会则由行政长官委任。
财政司司长在使用「外汇基金」资产时,要顾及「捍卫联系汇率」、「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及「保持香港货币金融体系稳定健全」此3大目标。其权力亦受到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的「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所限制,相信在关键时刻及涉及重大议题上,其运作机制上,会受到适当的制衡及监督。其次,中央政府对特区行政长官及财政司司长亦有绝对的任免权,在体制上亦算是一种简接的制约。
多年来,即使我们面对国际炒家多次的冲击,金管局仍可成功捍卫「联系汇率」制度。由此可见,由「外汇基金条例」所建构的制度,一直行之有效。
当然,金融产品或衍生工具日新月异,能够冲击港元体系的工具,早已不只简单的股市期指或港元期货等等。据公开资料显示,早有国际炒家曾试过以期权冲击港元。最终,炒家虽然无功而还,但这些案例绝对值得我们警剔。另外,近来香港刚通过「稳定币法案」,若发展「稳定币」及「虚拟货币」市场吸引大量海外资金,这将会大幅增加本港货币供应之波动性,亦会对香港金融体系的安全性构成一定的威胁。
届时,香港「外汇基金」要继续支撑「联系汇率」,又要应付频繁的资金进出,甚至乎要为「稳定币」及「虚拟货币」万一出现挤兑或「爆煲」等情况而有所准备,其资产比重或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文:寒柏配资炒股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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